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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于2005年11月24日在全国生态墓地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殡葬工作者需要提倡四种精神。
一是创业精神。殡葬工作者需要改革,而改革决定了他们一定要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殡葬改革的灵魂。二是为民精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是民政工作的宗旨,殡葬工作直接服务于千家万户,必须要有为民的理[详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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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运输管理有关规定 | | | | | | |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第十条 死亡后应当火化的遗体应当就地或者近火化;因特殊原因,需要将遗体运回死者生前居住地火化的,应当持死者生前居住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死亡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殡仪馆根据同丧主约定时间、地点接运遗体,也可由丧主自行运送遗体到殡仪馆。 禁止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等殡仪服务活动。 ▲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1993.3.30) 1、对国际间运送尸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今后凡由境内外运或由境外内运尸体和殡仪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承揽此项业务。 2、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3、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4、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的通告》 第四条 城区公民死亡后,原则上遗体由殡葬服务单位接运、火化。在医院死亡后,由院通知殡葬服务单位接运;因患传染病死亡后,由医院对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后再接运、火化,不得运往外地。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38号)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深化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对违规土葬提供棺木、交通工具、土地的,林业、公安、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肃查处。 ▲常德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明确有关单位在殡葬改革中职责的通知》(常殡组 〔2006〕2号)的有关规定 (二)公安部门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和无名尸体及时作出死亡鉴定,并通知殡仪馆接送火化;对参与偷运尸体出城土葬的车辆进行阻止、对多次为非法土葬提供服务者严肃查处,并将提供车辆的所属单位(个人)资料予以曝光。 (六)交通部门对非法进行殡仪活动的营运车辆进行劝阻;配合有关部门对经收费站出城的运尸车(殡葬单位车辆除外)和运输棺木的车辆,登记车牌号码并及时告知殡葬管理部门。 (七)卫生部门监督强制火化区内各医疗机构加强太平间的管理,将在医院死亡者遗体告知殡仪馆接运火化;对患烈性传染病死亡者遗体严格消毒,进行防疫处理后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指导殡葬服务单位搞好殡仪车辆和设备以及服务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来源:市殡葬管理处 编辑:李燕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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