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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于2005年11月24日在全国生态墓地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殡葬工作者需要提倡四种精神。
一是创业精神。殡葬工作者需要改革,而改革决定了他们一定要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殡葬改革的灵魂。二是为民精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是民政工作的宗旨,殡葬工作直接服务于千家万户,必须要有为民的理[详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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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用良好的社会效益诠释“民政为民” | | | | | | | 一、以创业促就业,稳定了一个群体 津市殡仪馆的前身是民政直属的社会福利工厂,创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162名职工中有97名残疾人,是一个生产打包布和元钉的福利企业。九十年代初工厂停产,起初靠卖设备、收货款维持残疾职工生存,1995年后,工厂除几栋空车间外 ,已是杂草丛生。1996年,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津市民政局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每人集资500元将福利工厂车间厂房改建为吊唁厅,工厂改为殡仪馆,禁止城区居民搭设灵堂,一律到殡仪馆办理丧事活动,1997年又修建了火化场,改变了以往火化到澧县的不方便状况,实行了殡葬服务一条龙。原来的工厂工人根据身体条件,有的安排到厅堂服务,有的制作花圈、花篮,有的学整容,有的学火化操作,有的学民间礼仪,有的搞后勤服务,原来荒废的厂区成了社会的服务窗口,昔日靠救济度日的工人也上岗再就业,他们的收入从当初每月二、三百元逐年提高,目前超过千元,两个殡葬服务单位每年仅发放职工工资、福利就达238万元,实现了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这不仅减轻了政府和民政自身的压力,更是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用关爱写普惠,促进了社会和谐 津市殡葬服务业的发展不仅解决了残疾人集中的福利企业职工生存问题,其创造的经济成果也惠及了社会弱势群体。全市城乡每年有近百五保户相继去世,遗体接运、整容、火化等费用没有要政府财政负担,基本上都是民政提供无偿服务,这笔支出每年有近十万元。近几年来,市民政局为广大低保对象给予优惠,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300-500元的减免。2007年,市殡仪馆专门扩建了两个80平方米的低吊唁厅,每天只收费100元。据统计,自1998年到2007年的十年间,津市民政局为社会弱势群体减免丧葬服务收费90多万元。 三、把发展当回报,造福了城乡百姓 自2003年以来,津市市民政局每年从殡葬服务创收中拿出1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现在,津市殡仪馆场区道路全部硬化,环境得到了美化、绿化。公墓管理处投资150万元兴建了服务大厅,殡葬服务项目从当初的十几项发展到现在的几十项,基本满足了城乡不同层次人们的需求。
来源:津市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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