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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于2005年11月24日在全国生态墓地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殡葬工作者需要提倡四种精神。
一是创业精神。殡葬工作者需要改革,而改革决定了他们一定要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殡葬改革的灵魂。二是为民精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是民政工作的宗旨,殡葬工作直接服务于千家万户,必须要有为民的理[详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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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圈祭奠应当改革 | | | | | | | 花圈吊唁故人是中华民族的习俗,无可非议,但从目前我市花圈制作、销售、管理、焚烧的情况看,笔者认为弊大于利,很有必要加以改革,加强管理。因此笔者借贵刊一角,秉着移风移俗、节俭办丧、方便吊唁、保护环境和利国利民的宗旨,对我市殡仪花圈改革谈点粗浅看法及建议。 现行花圈吊唁存在着弊端:一是影响市容。市城区到处可见花圈店,有的地方形成了"花圈一条街",与我市"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称号极不相称;二是浪费资源。据笔者观察,市火葬场每天焚烧花圈少则几百个,多则上千个,一年下来耗费竹木等资源数量相当惊人,与创建节约型社会相悖;三是污染环境。据火葬场附近村民反映,火葬场焚烧花圈长年累月浓烟滚滚,灰尘满天,给周边村民的生活居住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祭奠亡者,害了生者",引发矛盾,不利于构建和谐常德;四是加重丧属及吊唁人的经济负担。现市场出售花圈的价格每个15-30元,特别是丧属还要请人租车送花圈到火葬场焚烧,增大了开支,无益于节俭、文明治丧之风的形成。 为革除上述弊端,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城管部门对流动花圈摊点要取缔;工商、民政部门应鼓励、扶持开展花圈出租;市环保局应对火葬场成天焚烧花圈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工商、税务部门应依法对花圈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取缔无证经营,查处偷税漏税;市殡仪馆及其它吊唁场所应开展花圈出租业务,并将花圈出租价格控制在每场每个3至5元。这样,既方便了广大丧属及吊唁人士,节省开支,节约资源,又保护了环境,百益而无一害,必将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来源:市城区 作者:言之理 编辑:李燕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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